通 知
第一批分房贷款户:
根据益阳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的要求,请各贷款户带
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于2007年8月7日(下周二)上午
8:30到后勤处办理相关手续,外出的贷款户,请各单位通知,
未办理手续者不能发放贷款。特此通知。
(注:抵押人为夫妻双方的,双方均必须到场。)
后勤处
2007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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