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
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各院、系、部、处室及直属单位:
2007年11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《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:《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实施办法》
湖南城市学院办公室
2008年1月9日
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实施办法
为确保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生活水电供应正常,全面提高水电管理水平和后勤服务质量,根据《湖南城市学院水电管理暂行规定》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水电服务内容
1、全校水电供应;
2、水电费收取;
3、水电设备、设施管理、维护、维修;
4、参与学校水电工程设计和工程验收,建立水电设备档案,水电工程图纸使用和保管;
5、公共楼栋、场所水电维护、维修;
6、查处违章用水用电行为;
7、组织开展安全用电、节电节水宣传教育活动;
二、水电服务目标
1、定期维护、保养水电设备设施,确保设备运行良好;
2、节约水电,有效利用水电资源,确保教学、科研、生活水电供应正常;
3、水电设备维修及时、到位,让师生满意;
4、及时、有效回收水电费,杜绝浪费水电资源;
三、水电管理措施
1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学校电源,水源;未经学校批准,严禁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取水取电;
2、爱护水电设备、设施,建立学校水电设备设施专门档案;
3、学校公共水电设备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维修,教职工宿舍、水电表以外的管线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维修,水电表以内的管线损坏由住户自己处理,水电表人为损坏或超负荷烧坏由用户承担工料费,学生宿舍室内设施系人为损坏的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维修,工料费由该寝室承担;
4、为保护用电线路和学生宿舍用电系统安全,学生寝室限流供电,因超负荷违章用电引起的过流跳闸,报各栋门卫登记,原则上后勤服务集团于当日进行复电,收取适当服务费;
5、寒暑假期间,从安全出发,教学楼、实验楼停供水电,确需用水用电的单位,事先报告后勤服务集团,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,方能使用。假期留校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安排,集中住宿,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安排水电供应;
6、全校水电费收费标准按益阳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;
7、行政办公、教学、相关公共场所用水用电,实行“指标到户、抄表计量、节约用电、超用收费”的原则。超额部分按办公用电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。后勤服务集团每月抄表一次,超额部分张榜公布,报计财处从该单位经费中扣除;
8、学校各二级机构、院系自主创收办班、上机收费的计算机房和其它利用学校设备创收的单位,用水用电标准按办公用水用电标准缴纳水电费;
9、用户应及时缴纳水电费,逾期未缴纳者,停止对其供水供电;
四、违章处理措施
1、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、烤火炉、电磁炉、灶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,因违章用电造成该寝室超负荷用电跳闸,多次教育不改者,报请学生处按有关纪律制度给予纪律处分。造成安全事故,追究当事人责任;
2、全校各门卫室,严禁使用冰箱、冰柜、电炉子、电磁炉、灶、热得快等800W以上大功率用电器。严禁门卫人员在其它公共场所搭电、用电,进行经营活动,违者视情节报相关部门扣罚工资。违反规定三次以上者,作辞退处理;
3、水、电计费装置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安装与管理,严禁随意装配、拆卸、斢换。对于偷电偷水行为,一经查实,按国家政策规定加倍处罚。
4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安装等原因随意损坏现有水电设备、设施,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罚;
五、服务承诺
1、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学生宿舍、教学用电、教职工宿舍、办公场所、公共场所等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,安排专人负责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水电日常维修不超过6小时,因外线原因停电,及时告知全校师生并在25分钟内发电供电。大修不超过三天,大修期间将尽可能采取措施,方便师生用水用电;
2、对全校水电抄表计量一月一次,定期张榜公布,接受住户核对、查询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;
3、制定水电管理巡检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水电设备进行巡检,及时排查处理故障,确保水电畅通;
4、遇有外线停水、停电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停水、停电,及时告知师生;
5、水电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师生监督,对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,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。
六、本《实施办法》自颁发之日起实行,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
后勤服务集团
2008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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